2012年4月11日 星期三

鄉民爆氣與法治正義

  從前有個位處極地的村莊,氣候惡劣,三不五時就有夾帶大量沙子的狂風過境,將此地吹成一片不毛之地。有一天,村長突發奇想:「為何不向每戶人家徵收一袋種子,種在村莊邊境作為防風林呢?只要種成了,大家都能受益,也能擴大耕種面積,想必大家都會接受啊!」於是村長便發出邀請函,召集村民開會進行表決,信中強調每家都要派代表出席,否則就是放棄自己的權益
  會議召開了,還是有一戶人家沒到,村長想:總不能為了一個人讓其他九十九個白跑一趟吧?便開始表決。結果出爐了,多數人都贊同村長的政策。有了民意做後盾,村長吃了定心丸,便請「苦抑建設」負責。苦抑建設開始挨家挨戶收種子,當初反對的家庭為了尊重多數決也乖乖繳出種子,事後也覺得「反正是公益,又不是被A走」而釋懷。但是,當苦抑建設來到沒出席村民大會的這戶人家時卻碰了個大釘子:他們死都不肯交出種子,還罵苦抑建設是強盜。苦抑建設無奈之下,只好請村長代為徵收。依照法令,村長是沒有權利拒絕的。於是村長只好帶著一票人奪走這戶人家的種子並將之交給苦抑建設。
  本來以為事情就這樣告一段落了,沒想到突然冒出一堆不知從哪出現、搞不清楚狀況的學生,站出來跟著這戶人家一起罵村長跟苦抑建設,還說「政府是土匪、欺負弱勢民眾」、「官商勾結、謀財害命」,苦抑建設跟村長自然想辯解,但這時周遭村莊的人民也被吸引過來了,聽完這戶人家的說法後不禁想「政府竟然利用國家力量欺負小老百姓,太可恥了!」便跟著義憤填膺地抗議起來。
  終於鬧上國家法庭了。法庭上,法官問了一個很關鍵的問題:「為什麼當初村民大會時,你沒去表示自己的意見呢?」這戶人家回答:「根本沒有收到通知信啊!」法官疑惑地問:「可是法院的出庭通知書是寄到同一個地址,負責送信的又是國家最負責任的郵政機構!怎麼會沒收到信?」此時負責送信的郵政機構也出示這戶人家收到信的回執,法官終於恍然大悟:「原來你是故意不出席啊!」便判這戶人家敗訴。
  儘管敗訴了,這些學生跟外人為了「伸張正義」、「對抗財團」,繼續利用輿論塑造出「政府就是土匪、欺負善良百姓」的形象,畢竟對他們來講,一切就是「政府搶走人民的糧食!」這麼簡單啊!
  輿論越滾越大,終於這位曾想勵精圖治的村長不得不低頭道歉並承認法規有問題。就這樣,鄉民爆氣與網路正義又再次獲得勝利,可喜可賀!


後話:由於原先想改善村民生活卻被叮到爆,務實的村長從此決定當
個「少做少錯」的公務員,安安穩穩的過完這輩子,不再幹這種自以為替人民著想的事了,反正村長薪水那麼多,就算沒田也餓不死啦!於是,狂風照樣吹,農田照樣寸草不生,就這樣過了好幾世代,隨著氣候越來越惡劣,這個充滿正義與道德的村莊最終不得不從地圖上被抹去了。

2012年4月2日 星期一

周董打狗仔的爆氣與交易


可能是吃鐵板燒點到過期的食物,與狗仔多年交手的周董這次也沉不住氣而動手打人,事後還做了一部「凍新聞」來嗆狗仔。網路上一如往常地立刻出現正反評價,反對者認為「公眾人物不該用這麼不成熟的方式應對」,支持者則說「如果你也被跟拍好幾年,看你會不會想打人?」
其實,就我看來整件事確實是周董處理不當,原因很簡單:你明知對方就是要激怒你,偏偏還「協助演出」?想想看,當初那位把周董惹毛的記者,這幾天想必都窩在電視機前對自己的傑作感到沾沾自喜, 但周董就真的那麼笨嗎?當然不是,其實「如果你也被跟拍」的論調也不是完全沒道理,當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時,我們確實會產生比平常更多的情緒。誠然,公眾 人物得學習如何從容地應對進退,但公眾人物也是人,是人就有可能爆氣。因此,周董的表現蠢歸蠢,應該也只是「一時爆氣」的結果(都有辦法忍好幾年了),如 果再給周董選一次,他肯定不會幹相同的事。不過仗著錢多勢眾與形象加持,顯然他也不太在意就是了。
值得一提的是,反對者說法(公眾人物應該成熟應對)的前提是「公眾人物得負起一定的社會責任(尤其是教育)」,其實沒錯,畢竟公眾人物只要幹了一丁點壞事都會被大作文章(無論願不願意),比起一般人更有「彰顯惡行」的效果(平常人殺人都不見得會上報,還得手段夠特殊、劇情夠離奇,藝人只要打個司機就上報了),這就是為什麼鄭紅儀當初罵馬英九三字經後,除了得跟馬媽媽(不是Ma媽媽)道歉之外,還得向大眾反省。不過有些鄉民還針對藝人與媒體的身分衍生出一套說法「藝人不該在有需要時找媒體炒新聞,又因為自己不開心拒絕媒體採訪」,乍看言之成理,實則忽略一件事:媒體也藉著藝人打歌炒新聞來增加銷量(無論銷量是否真的增加,至少狗仔寫藝人新聞時的目標為此,也就是「心有此意」),因此藝人找媒體炒新聞、媒體也找藝人賣新聞,雙方都在互相利用罷了,沒有誰虧欠誰之說。
照這樣講,藝人可不可以不爽給狗仔採訪?當然可以──如同媒體也有權利不刊登藝人的新聞。